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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高等继续教育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教学安排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1日 12:00     浏览次数:[]


 

关于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高等继续教育

2016-2017学年第学期 教学安排通知

                                                   陕师院成函[2017]7

各系:

依据教学工作与进度安排,我校现开展高等继续教育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安排

另:补考于7月3日早9:00进行。

二、教学原则

1.教学内容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实施。

2.严肃考试纪律,考试内容与方式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3.班主任与授课教师需严肃课堂纪律,严格实行点名制度。

4.授课教师需严格保证课时安排及课程质量。

三、其他

1.授课地点:雁塔校区(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具体教室开课前通知。

2.所有学生必须于7月3日报到。班主任统计人数,于7月4日中午前将统计名单交继续教育学院管理科,未报到学员将按照旷课处理。

3.凡参加面授时间不足一门课程面授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准参加该门课程的结业考试。无故不参加面授和结业考试者,取消其补考资格。

4.学费标准:

文科:1600元/年;

理科/英语专业:1800元/年;

艺术类:2000元/年。

5.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面授与结业考试时,必须向继续教育学院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6.本次面授教学函授每天8个学时,要求每位学生要充分做好面授前和面授期间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习质量。

7.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电话: 81530193

QQ:250739313(陕师院函授学习管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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