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107号)文件精神,继续教育学院与人事处将于2017年7月7日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课题
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与提升。
二、培训具体安排
1、培训时间:2017年7月 7日-8 日
7月7日 下午:2:00-5:00
7月8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2、培训地点:长安校区2号教学楼B1
三、培训方式
采取专家面授、专题研讨、考试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四、其他事项
1.学员修完规定的课程后须参加统一的考试,成绩经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定后,录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课程为24学时。
2. 继续教育培训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函)〔2012〕92号规定,5元/学时。
3. 各院系、各部门于2017年7月5日下午(14:00-17:00)上报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名单和报名费(有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证书的人员同时提交证书)交至行政楼424办公室。
联系人:穆老师 029-85410161;张老师 029-81530193。
邮 箱:4scy@4scy.com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培训报名统计表
继续教育学院 人事处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