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院教学工作与进度安排,现开展高等继续教育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原则
1.教学内容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实施。
2.严肃考试纪律,考试内容与方式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3.授课教师需严肃课堂纪律,严格实行点名制度。
4.授课教师需严格保证课时安排及课程质量。
二、面授地点及要求
1.面授地点:雁塔校区(兴善寺东街69号)研修楼。
2.所有参加面授的学生必须于1月11日上午8:30—12:00报到,未报到学员将按照旷课处理。
3.凡参加面授时间不足一门课程面授时数三分之一者,取消其相应课程考试资格;无故不参加面授者,取消其补考资格,需重修。
三、教学工作安排
寒假面授教学工作安排表
年级 |
报到时间 |
专业 |
面授时间 |
|
19级 |
1月11日上午 |
学前教育 |
1.11下午-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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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 |
1.11下午-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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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
1.11下午-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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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本科专业 |
1.11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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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网络教学安排表
年级 |
专业 |
开通时间 |
学习门数 |
|
19级 |
美术学 |
1月1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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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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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教育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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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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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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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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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教育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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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2018级补考于1月15日早8:30进行。
四、其它
1. 面授学员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2. 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需请假的向继续教育学院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3. 本次面授8:00上课,每天8个学时,要求每位学生要充分做好面授前和面授期间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习质量。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