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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重申专升本形式学员学籍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4日 07:54     浏览次数:[]


各系、各函授站:

近期办理专升本形式毕业证书时发现依然有学员所持专科证书属于非国民教育系列文凭,国家不予承认而加以注册。国家教育部学籍学历政策明文规定: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唯一合法学籍学历注册认证网站,即所有国民教育系列的合法文凭均需在学信网注册认证。除此其他形式任何文凭国家均不予以注册。

学员在成人高考报名阶段,应向户籍所在招生部门出具国家认可的合法学历文凭,其中报考专升本阶段学习的学员应出具合法有效的国民教育系列前置专科学历。就此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凡持有非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的学员在报考,入学审查阶段造成一系列后果。均需本人负责。(并且由本人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字而加以承诺)

在春季报到入学阶段、各高校依据国家教育部学籍学历相关规定。将不符合入学资格(主要针对专升本学员的专科资质问题)的学员予以公示:请出具国家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文凭用于核实合法学籍资格,否则入学资格予以取缔。

继续教育学院依照国家教育部学籍学历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学籍流失、异动等情况的年度清查、学籍学历资格审核。审核结果以公告发布、QQ群消息共享、电话通知等多种渠道加以公示。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明确要求各系、各函授站提供详细具体的注册资料(本单位实际报到学员花名册,专升本学员提交其在学信网查询到的专科学历打印页面)。并且实行签名负责制。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员,各系、各函授站应明确告知学员,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继续教育学院依据国家教育部学籍学历相关规定,严格审查、细致审核专升本阶段学员入学资格的工作。请各系、各函授站专职管理人员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按照教育部关于成人高校招生有关规定要求,专科起点本科学员在取得国家承认其学籍的前提下必须具有学历资格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否则其学籍不予成人并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妥善做好清退工作。

各系、各函授站在资格审查和电子注册过程中有任何意见与建议,请与继续教育学院高老师联系

联系人  高昆   电话:029-8537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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