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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届成人毕业生数码照相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0日 09:07     浏览次数:[]


陕教院成函[2012]20

关于2013届成人毕业生数码照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各函授站(教学点):

为了做好2013届成人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数码采集工作,请各系、各函授站,根据本届学生注册人数,认真核实好每一个学生的基本信息,按照照相要求,精心组织,完成好本次成人学生数码照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照相对象

本次照相对象函授、业余为2010级,即参加2009年成考且被录取者;脱产为2011级,即参加2010年成考被录取者。

说明:院内脱产包括2010年秋季入学和2011年春季入学且被录取学生;学院直属函授、业余生安排在今年暑假面授期间照相。

二、时间安排

1、院内脱产:2012年5月7日(周一)

长安校区:上午8:30-9:30

雁塔校区:下午1:50-4:30

2、校外教学点:2012年5月7日

   雁塔校区:上午10:30-12:00    下午1:50-4:30

三、照相地点

本次照相分别在新老校区进行,长安校区学生设在3号教学楼321教室,雁塔校区学生到教学主楼(5号楼)403教室照相。

函授站照相地点统一设在雁塔校区403教室。

四、照相工作流程

本次照相以今年学生电子信息注册名单为准,仍未进行电子信息注册的系或函授站请在4月底前完成学生信息注册工作,并核清照相人数,及时通知和组织学生照相,过期不再组织。

1、院内脱产以班为单位,函授站以点为单位,按照电子信息注册名单顺序排列队伍,由带队老师配合工作人员组织学生进入场地照相;

2、进行学生数码照相信息名单登记;

3、由学生个人在信息登记后现场交纳信息采集费用15元;

4、进入指定场地照相;

5、照相结束,返回学习。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未进行本年度电子信息注册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数码照相。

2、未结清学费、管理等费用函授站和学生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照相。

3、2010级函授、业余和2011级脱产预科生不参加本次照相(这部分学生照相时间为被录取后按学制推算到毕业年度时方可照相,要明确告知学生)。

4、照相用时每班不超过20分钟,有课程的班级请提前调整好照相当日的课程。

5、学生照相,衣着要得体,上衣要有衣领、衣袖,颜色不能为兰色,不得佩戴耳环、项链、鼻钉等装饰物。

6、有其它事宜,请及时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陕西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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