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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学前师范继续教育学院十八大精神学习方案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9日 15:28     浏览次数:[]


 

    201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11月21日上午学院召开了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工作安排部署会,并下发《中共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安排意见》现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学习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十八大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路、新举措,将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部门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

三、实施步骤

    此次学习宣传活动为阶段性任务,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宣传阶段。(时间:2012年11月8日-2012年11月30日)

    1、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中共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安排意见》传达学院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安排本部门学习十八大精神方案。

    2、宣传营造学习氛围。利用橱窗、部门网页等校园宣传媒体,营造学习十八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3、认真学习新党章。全体党员要自觉学习新党章,坚决执行新党章,深入领会新党章,把新党章学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建工作创新紧密结合,与加强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党员意识,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

    第二阶段交流研讨阶段。(时间:2012年12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以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主动学习十八大精神,深入领会十八大精神实质,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内容、有笔记、有体会、有检查,务求提高学习实效。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切实做到先学一点、学深一点、多学一点,切实保障将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落到工作实践中,把十八大精神学好、用好、贯彻好。举行部门学习交流会,要求每人要谈心得、谈体会。

    第三阶段贯彻落实阶段。(时间:2013年1月1日——2013年1月20日)

    把学习、讨论的过程转化为全体教职工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过程,进一步激发立足岗位、敬业奉献、开拓进取的工作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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