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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发放流程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1日 10:10     浏览次数:[]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发放流程

为了规范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书的办理和发放,特制订此流程,请各系、各教学点、各相关职能部门及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和教务管理人员认真遵守、执行。
一、毕业证书办理
1 、办理原则
所有毕业证书均为我院学籍认定并正式录取的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函授、业余学生,按照教学计划规定修完各门课程,成绩合格,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各项费用均结算明确,各学年均按要求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2 、办理要求
脱产毕业证书以各系为单位集中办理,校内函授、业余毕业证书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科直接办理,校外函授、业余毕业证书以各教学点为单位集中办理。所有毕业证书不对学生个人办理。
二、毕业证书发放
1 、发放时间
正常毕业并成功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一般在每年 3 月 15 日 — 4 月 30 日 期间发放,因各种原因导致延时注册的毕业证书一般在 9 月 15 日 — 9 月 30 日 期间发放。
2 、发放流程
各系、各教学点在继续教育学院领取《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发放审批表》(一式两份),按照审批项目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查,所有核查部门盖章后,经继续教育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发放,继续教育学院和各系、各教学点分别存档审批表一份。
三、注意事项
1 、学费缴纳情况审核为发放毕业证书的首个审核项目,如果各系、各教学点的学生人数过多,则审核需要的时间相对较长,请提前联系办理。
2 、各点办理的毕业证书数应与继续教育学院办理毕业证书数相同,有出入的请与继续教育学院进行沟通,否则将不予审核办理。
3 、为方便毕业证书的领取,请各系、各教学点在办理和领取毕业证书时附上毕业学生名单。
4 、脱产学生的毕业档案由各系负责审核并装袋,需要继续教育学院加盖公章或加盖封章的请提前办理。
5 、各系需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供本系脱产和教学点脱产学生的成绩汇总大表用于存档,大表上需加盖各系的公章,表中各科成绩不得涂改并与学生档案中的成绩保持一致。
                                             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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