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成函[2015]5号
各相关系:
根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教高〔2013〕42号,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公布201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陕教高〔2015〕21号),2013年高等继续教育教改项目即将结题和验收,2015年新立项高等继续教育教改项目须进行开题。现将结题验收和开题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做好2013年教改项目结题和2015立项项目开题工作。
二、工作范围及时间
(1)结题验收范围:(见陕教高〔2013〕44号)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主持人 |
项目类别 |
13J24 |
高等继续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技能课程体系改革研究 |
杨卓 |
一般 |
(2)开题范围:(见陕教高〔2015〕21号)。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主持人 |
项目类别 |
15JY35 |
开放性与模块化—陕西省幼儿教师继续教育“科学素养类”课程体系构建与评价研究 |
李强 |
一般 |
15JY36 |
新建应用型本科院校高等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改革研究 |
张扬 |
一般 |
(3)时间:9月15日前报送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科。
三、材料准备
(1)结题项目须准备以下材料:
①结题验收报告一式六份。
②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包括《立项申报书》(复印件)、《项目任务书》(盖有省教育厅公章的原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材料。
(二)开题项目须准备以下材料:
①项目任务书一式四份。
②开题报告一式四份。
以上表格在继续教育学院下载专区下载。
四、工作要求
请结项项目与开题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申报材料由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审核,如有不符合规范及弄虚作假的情况,将不予以向教育厅申报。
(联系人:张扬 电话:81530193)
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