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外各有关高校: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16号),省教育厅委托省高等继续教育学会对在陕设立的校外教学站点进行了检查,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在陕设立的高等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638个,经专家组评议、厅务会审议、结果公示,确定437个校外教学站点合格、155个不合格、46个限期整改。
二、存在问题
限期整改站点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主办高校设站后监督服务不到位,教学站点办学场所、师资队伍、管理人员、实验实训设施等教学条件不能完全满足教学需要。
(二)规章制度不健全。部分站点缺乏完备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体系制度。部分规章制度流于形式,没有落到实处。
(三)教学管理不严格。部分站点在教材使用、考试组织、课程面授、学生答疑、作业辅导等方面不严格遵守规定。
三、有关要求
(一)对本次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教学站点予以撤销。各主办高校要妥善做好相关工作,为现有在籍学生完成学业提供条件,确保稳定有序。
(二)检查结论为限期整改的站点,须立即进行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予以撤销。请有关高校于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前将整改报告一式三份具文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三)各高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改革提高高等继续教育质量的意见》(陕教规范〔2015〕9号),切实承担监管责任,严肃管理,严格要求,对存在管理不善事故频发、教学质量无法保证、非法招生宣传等问题的教学站点,坚决整治清理。
陕西省教育厅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