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2016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陕招办〔2016〕38号),现将我校2016年成人高考艺术、体育类专业课考试做以下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16年11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4:30分。
二、考试组织
1、考试主考教师及考试地点由各系确定后报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通知考生。
2、考试内容
音乐类(本、专科相同):声乐器乐、视唱练耳
舞蹈类(专科):基本功1、基本功2
美术类(本、专科相同):色彩、素描
体育类(本科)100米跑、铅球
需要考生自带考试用品的考试科目,请各系及时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3、考试地点及联系电话
音乐类:长安校区学前教育大楼(3号教学楼)509室
联系人:蒲老师 15353749318
美术类:长安校区1号教学楼三楼美术系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029-81530098
体育类:长安校区体育场
联系人:卫老师 15332419411
4、成绩与上报
各系组织考试和阅卷,成人高考艺术、体育类专业课总成绩满分值均按300分设定,180分为合格线,考试结束后请各系于11月8日前将《艺术类考试报名表》报送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管理科(行政办公楼423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将对考试成绩进行汇总,并于规定时间内上报省招办。
成人高考艺术、体育类专业课考试是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系务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王老师 029-81530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