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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法机构冒充我校开展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6日 14:34     浏览次数:[]


关于不法机构冒充我校开展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工作的公告

    6月16日,继续教育学院接学生反应,怀疑有不法机构冒充我校开展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工作,经我院核查,长福教育未与我校签订与成人高等教育有关的任何办学协议,无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高等院校设置校外函授站(点)的任何备案审批资料,其招生宣传行为未经得我校授权,严重损害了我校的办学声誉及社会公信,我校保留追究该机构及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另外,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所属,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及教学工作,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承担,除继续教育学院外,只有经陕西省教育厅批准我校设立的校外函授站点方可合法展开招生宣传工作,继续教育学院从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进行招生宣传活动,请各位同学切勿轻信他人虚假宣传。
举报电话:029-8153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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