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教学安排通知
陕师院成函[2018]9号
依据教学工作与进度安排,我校现开展高等继续教育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原则
1.教学内容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实施。
2.严肃考试纪律,考试内容与方式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3.班主任与授课教师需严肃课堂纪律,严格实行点名制度。
4.授课教师需严格保证课时安排及课程质量。
二、面授地点及要求
1.面授地点:雁塔校区(兴善寺东街69号)研修楼。
2.所有参加面授的学生必须于1 月16日报到。班主任统计人数,于1月17日中午将统计名单交继续教育学院,未报到学员将按照旷课处理。
3.凡参加面授时间不足一门课程面授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准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无故不参加面授者,取消其补考资格。
三、教学工作安排
寒假教学工作安排表
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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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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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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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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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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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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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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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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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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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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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级、1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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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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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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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21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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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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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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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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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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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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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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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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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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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21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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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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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2016级补考于1月22日早8:30进行。
2017级本科论文指导课于1月23日早8:30进行。
四、其它
1.本学期安排在1月16日缴纳学费。
学费标准:
文科:1600元/年;
理科/英语专业:1800元/年;
艺术类:2000元/年。
2. 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需请假的向继续教育学院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中相关规定进行延期。
3. 本次面授教学函授每天8个学时,要求每位学生要充分做好面授前和面授期间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习质量。
4.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电话: 81530192 QQ群:250739313(陕师院函授学习管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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