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成函[2015]2号
各系、各相关部门:
依据陕西省教育厅《2015年高等继续教育工作要点》、《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改革提高高等继续教育质量的意见》,以及省级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审工作的时间安排,我校现开展校级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本次立项工作,旨在鼓励我院教师,围绕高等继续教育教学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开展教学研究或改革实践,促进高等继续教育教学创新与质量提升。申报立项项目应结合我校办学定位、优势特色,所立项选题应具有前瞻性、实用性、创新性。
立项项目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的负责人需具备硕士以上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
2.参与过其它校级及以上项目研究。
三、项目申报与评审程序
1.个人填写申报
(1)申报者应认真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论证活页》,并附相关材料与申报书电子版。
(2)参与过其它校级及以上项目研究的证明材料。
(3)《申报书》、《论证活页》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2.申报材料的受理与审核
(1)校级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科负责受理,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将择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受理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4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张扬 联系电话:81530193
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3月27日
附件1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附件2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论证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