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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高等继续教育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
2015-03-27 15:48  

  

陕师院成函[20151

各系:

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继续教育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 [陕教高〔2015〕3号])以及陕西省教育厅《2015年高等继续教育工作要点》、《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改革提高高等继续教育质量的意见》,我校现开展校级特色专业建设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校办学定位、优势特色,切实加强高等继续教育专业及专业群建设,并形成示范与辐射效应,以此为突破,深化高等继续教育综合改革。

二、建设内容

1.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2.改革人才培养方案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4.扩大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及共享

5.健全质量评价监控体系

6.加强教学改革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相关产业、行业人才需求大,专业设置5年以上并连续招生,社会声誉好。2.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具有明显的专业特色及行业背景。

    3.具有较雄厚的师资力量、较完备的教学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内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和较大影响力。

四、组织管理

    此申报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具体负责,结合教育厅及我校的要求,确定遴选标准和基本条件,组织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等。

    校级特色专业将推荐申报省级特色专业评选。

    五、申报要求

     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高等继续教育特色专业申报书》纸质及电子版(一式五份),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于417日之前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科。     

    联 系 人:张扬   联系电话:81530193

 

 

继续教育学院

2015327

 

 

附件: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高等继续教育特色专业申报书

 

附件【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高等继续教育特色专业申报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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