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成函[2015]1号
各系:
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继续教育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 [陕教高〔2015〕3号])以及陕西省教育厅《2015年高等继续教育工作要点》、《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改革提高高等继续教育质量的意见》,我校现开展校级特色专业建设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校办学定位、优势特色,切实加强高等继续教育专业及专业群建设,并形成示范与辐射效应,以此为突破,深化高等继续教育综合改革。
二、建设内容
1.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2.改革人才培养方案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4.扩大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及共享
5.健全质量评价监控体系
6.加强教学改革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相关产业、行业人才需求大,专业设置5年以上并连续招生,社会声誉好。2.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具有明显的专业特色及行业背景。
3.具有较雄厚的师资力量、较完备的教学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内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和较大影响力。
四、组织管理
此申报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具体负责,结合教育厅及我校的要求,确定遴选标准和基本条件,组织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等。
校级特色专业将推荐申报省级特色专业评选。
五、申报要求
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高等继续教育特色专业申报书》纸质及电子版(一式五份),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于4月17日之前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科。
联 系 人:张扬 联系电话:81530193
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3月27日
附件: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高等继续教育特色专业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