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各校外教学站点:
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陕师院综[2018]12号)文件精神,为保障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23级新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接收条件
参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陕师院综[2018]12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不得跨科类转专业,艺术类、体育类不得转专业。
二、转专业申请和审核
1.学生申请
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请于5月19日前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异动申请表》(附件1),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同至所在校外教学站点(校本部学生交继续教育学院),逾期不予补报。
2.资格审查
各校外教学站点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材料加盖站点公章后于5月25日前报送至雁塔校区教学楼337办公室。
3.审定及公示
继续教育学院审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审定通过后在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转专业结果,并于7月15日前办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手续。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