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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届成人毕业生数码照相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7日 08:52     浏览次数:[]


关于2012届成人毕业生数码照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各函授站(教学点):

为了做好2012届成人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数码采集工作,请各系、各函授站(注:根据教育厅规定,今后校外教学点统称为函授站)根据本届学生注册人数,认真核实好每一个学生的基本信息,按照照相要求,精心组织,做好本次成人学生数码照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照相对象

本次照相对象为参加2009年成人高考且被我校录取者,院内脱产包括2009年秋季入学和2010年春季入校学生;函授站为2009级函授、业余生,2010级脱产生。学院直属函授、业余生安排在今年暑假期间。

二、时间安排

1、院内脱产:2011年5月23日(周一)

长安校区:上午9:30-11:00

雁塔校区:下午2:30-4:00

2、校外教学点:2011年5月24日(周二)

   雁塔校区:上午9:30-12:00    下午2:00-4:30

三、照相地点

本次照相分别在新老校区进行,长安校区学生设在1号教学楼1613教室,雁塔校区学生到教学主楼(5号楼)412教室照相。

函授站照相地点统一设在雁塔校区412教室。

四、照相工作流程

本次照相以今年学生电子信息注册名单为准,仍未进行电子信息注册的系或教学点请在照相前一周完成学生信息注册工作,并核清照相人数,及时通知和组织学生照相,过期不在组织。

1、院内脱产以班为单位,函授站以点为单位,按照电子信息注册名单顺序排列队伍,由带队老师配合工作人员组织学生进入场地照相;

2、进行学生数码照相信息名单登记;

3、由学生个人在信息登记后现场交纳信息采集费用15元;

4、进入指定场地照相;

5、照相结束,返回学习。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未进行本年度电子信息注册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数码照相。

2、未结清学费、管理等费用函授站和学生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照相。

3、2009级函授、业余和2010级脱产预科生不参加本次照相(这部分学生照相时间为被录取后按学制推算到毕业年度时方可照相,要明确告知学生)。

4、照相用时每班不超过30分钟,有课程的班级请提前调整好照相当日的课程。

5、学生照相,衣着要得体,上衣要有衣领、衣袖,颜色不能为兰色,不得佩戴耳环、项链、鼻钉等装饰物。

6、有其它事宜,请及时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陕西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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