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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2014-01-03 11:31  

陕师院〔2013〕21号附件二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重要的教学实践环节,是对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技能从事科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综合考核。为确保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完善和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由继续教育学校宏观指导、各系具体负责,实行在分管校院领导指导下,由继续教育学院和各系共同管理和组织实施的校、系二级管理。

(一)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基本规则和要求,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具体职责为:

1.布置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任务;

2.检查各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情况,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阶段性及终结性抽查,并及时通报各系,提出整改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监控;

4.审核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二)各系根据学校的总体要求,结合本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制定相应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并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以及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具体职责为:

  1.制定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包括指导教师安排及论文选题、要求、分组、进度安排等);

  2.审定和落实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3.组织关于学术论文写作方法、格式和应注意问题的讲座;

  4.安排落实指导教师,组织学生选题,协调指导教师与学生比例;

  5.组织论文答辩,评定论文成绩,推荐优秀毕业论文;

  6.收集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材料,同时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二、时间安排

    脱产学生在第四学期初,函授、业余学生在第五学期面授时进行毕业论文的动员、选题、导师确定等工作;脱产学生在第四学期末由各系组织答辩,函授、业余学生在第六学期面授期间由各系组织答辩。各系要在选题、导师确定后根据各专业特点做好论文(设计)指导的具体日程安排,并报送继续教育学院。

  三、过程要求

  为使学生掌握学术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培养学生进行学术研究的基本素养,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之前,各系应召开毕业论文(设计)专门会议,具体说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注意事项、要求和评分规定,并安排经验丰富的教师举办关于学术论文写作的专题讲座,介绍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方法。

  指导教师要根据校(系)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的日程安排分阶段、有层次地对学生进行论文(设计)指导。

  (一)选题要求

1.学生应根据所学专业进行选题,不得跨专业选题。

2.选题要充分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

  3.各系指导教师和学生应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核表》,并经分管系领导审批。在论文写作和设计过程中需对题目进行修改的,应重新填写审核表,报分管系领导审批。

  4.要求每位学生独自选择一个相关题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每个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二)结构要求

毕业论文要求采用汉语撰写,论文正文一般由六部分组成,依次为:封面、目录、摘要(要求有中、英文摘要)、正文(正文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参考文献、鸣谢等。

(三)内容要求

1.正文内容须结合本人所学专业或课程有关理论及自己所从事工作的实际;

2.正文结构应具有逻辑性和系统性;

3.正文字数3000—5000字。

(四)格式要求

1.纸张: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一律用A4纸张打印,页边距为上、下2.5cm,左2.5cm、右1.5cm,装订线在左0.5cm,行间距取多倍行距(设置值为1.25),字符间距为默认值(缩放100%,间距:标准)。正文中的任何部分不得写到空白边,文稿纸不得随意接长或截短。汉字必须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字。

2.字号:第一层次题序和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字,第二层次及以下题序和标题用四号宋体字,正文用小四号宋体。

3.页眉及页码:毕业论文除封面外各页均加页眉,采用宋体五号宋体居中,页眉1.7cm,内容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xx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或“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xx届本科生毕业设计”。页码从正文开始在页脚按阿拉伯数字(宋体五号)连续编排,居中,页脚1.7cm。

(五)装订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由各系班主任负责统一装订,每份毕业论文(设计)装订排序如下:

1.毕业论文封面(由学生通过继续教育学院网页下载并填写)。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3.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内页。

  四、答辩及评分要求

  (一)答辩要求

1.各系成立由3—5名教师组成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其中设组长1名(本人指导的学生答辩时,不得担任组长),记录员1名。

2.毕业论文(设计)应在答辩前一周送交答辩小组各成员。

3.答辩时,答辩小组组长应要求答辩学生准备发言提纲,先由答辩学生对其论文及主要观点进行简要介绍,然后回答答辩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答辩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其中学生先做8—10分钟的论文自述,主答辩教师将预先拟定的2-4个答辩问题告诉学生,学生略作思考后当场回答,记录员认真记录答辩过程中学生的答辩情况。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只进行一次答辩,答辩不及格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第二次答辩。

  4.答辩后,答辩小组成员对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从研究(设计)内容、工作量、论文(设计)质量和答辩情况等方面做出评价。

  (二)评分要求

1.指导教师应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逐项打分,并给出毕业论文(设计)的书面成绩,同时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中的“指导教师评语”,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工作量、工作态度、完成质量、创新性、应用性、存在的不足等情况做出综合评价,评语应不少于150字。

2.答辩小组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结合学生答辩情况,评定答辩成绩,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中的“答辩小组意见”,意见应不少于100字,答辩小组组长必须签名。

3.各系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参考指导教师对论文(设计)给出的书面成绩及评价意见,结合答辩成绩及评价意见给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其中书面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总评成绩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 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总评成绩59分以下为“不及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呈正态分布,优秀率应控制在学生总数的30%以内。

五、评估检查

(一)各系抽样评估与自查

1.各系聘请3-5名教师成立检查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工作认真负责,有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丰富经验。

2.各系抽样比例为本系毕业生人数的15-20%,由各系自行随机抽查。

  3.各系抽样评估与自查应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进行。

  4.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系应及时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继续教育学院。总结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情况;

  (2)在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过程中对巩固学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等方面的效果;培养学生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的手段和方法;

  (4)毕业论文(设计)反映出来的教学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建议;

  (5)取得的成果和形成的特色。

   5.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

  脱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由各系统一保管,函授、业余学生毕业论文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保管。

(二)继续教育学院评估

  在各系自评的基础上,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校内专家对全校各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样评估。

六、说明

(一)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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